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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05-1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33证券简称:兆日科技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a.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13日(星期一)下午 15:00

b.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的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 C座 1605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恺言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2899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6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92864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66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董事2024年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监事2024年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购买董监高职业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2.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1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4.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5.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6.0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7.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8.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9.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286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222%;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7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杨小昆律师、蔡腾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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