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8证券简称:宜安科技公告编号:2024-065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云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按照60%的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宜安云海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巢湖分行”)
已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交通银行巢湖分行已签署《保证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通银行巢湖分行同意向宜安云海提供人民币贰仟万元授信额度。
(二)授信期限:2024年11月4日至2026年1月17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宜安云海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额度中,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取得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即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以及前述主债权持续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二)保证担保主体及保证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