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2证券简称:硕贝德公告编号:2024-02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1044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以前年度有效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二级全资子公司苏州硕贝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通讯”)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日工业”)的融资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硕贝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216K7W5W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20年4月8日
1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住所:苏州市漕湖街道春耀路21号
6、法定代表人:俞斌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信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8、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股权比例
深圳硕贝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深圳硕贝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硕贝德通讯为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会计期间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813.7513772.68
负债总额4202.338083.96
所有者权益总额5611.425688.72
项目/会计期间2023年1-12月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9013.9113169.33
净利润-77.30982.15
(二)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68242888XU
2、注册资本:7679.6295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08年11月20日
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住所:惠州市汝湖镇水苑工业区8号小区厂房B一楼
6、法定代表人:谢二镖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市场营销;自动化设备开发;开发、生产、销
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及配件、软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股权比例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37.9851.28%
惠州华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746.1022.74%
惠州金日观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4.3018.68%
惠州市金飞粤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61.257.31%
合计7679.63100.00%
金日工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会计期间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5057.0020130.36
负债总额21823.3412741.47
所有者权益总额13233.667388.89
项目/会计期间2023年1-12月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33161.9724557.61
净利润2844.761468.66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
2、保证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苏州硕贝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4、最高担保本金余额:27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
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
3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保证人: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惠州金日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4、最高担保本金余额:15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的范围: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
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7、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批准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为1044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4159.02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33.03%。上述担保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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