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2月26日,慈星股份董事宋甲甲因配偶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2023年8月2日,宋甲甲配偶莫亚男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2万股,交易金额为14.78万元,2024年2月2日,莫亚男又以集中竞价方式卖出2万股,交易金额为9.1万元。宁波证监局认定,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
慈星股份此前发布的致歉公告显示,莫亚男此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亏损5.68万元,不存在应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情形。
宁波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鉴于其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决定对宋甲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