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6证券简称:远方信息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项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建根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总股本268958778股,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
代表股份148699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8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8208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0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49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1078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
587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
份49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7%。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5567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弃权1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5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772%;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56%;弃权10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廖祥正、蒋铭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