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4证券简称:云意电气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2024年8月21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9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归属85.02万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
期(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二期(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不得归属的合计5.1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孔令峰先生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拟提名张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张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附件:
人员简历
张艳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
12月起在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相关工作,2016年至2018年曾任人事主管。现任公
司文控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艳女士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兼任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