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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1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302证券简称:同有科技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湖南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同有”)拟在未来12个月内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由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预计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科技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元,由公司为两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宁波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名称: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18.68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杨建利

4、成立日期:2007年3月13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9号9号2层207号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生产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鸿秦科技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年3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报告期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2023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438277056.67442938501.42

负债总额91254427.91102339722.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2611358.3322611358.33

流动负债总额79707104.7390645515.41

净资产347022628.76340598779.30

营业收入44034179.29230094709.41

利润总额6641889.6540229969.32

净利润6423849.4636133339.79

9、鸿秦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3、债务人: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利息违

约金以及相关费用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

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6、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4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余额为25676.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1、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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