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6证券简称:利亚德公告编号:2024-073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及进入第二个额外锁定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之日为2024年9月8日;
2、根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所有参与对象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
的标的股票权益,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因此,本员工持股计
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标的股票自2024年9月9日起进入第二个额外锁定期;
待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2025年3月8日)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6月1日和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9月8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21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
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21年9月9日非交易过户至“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3.60元/股,过户股份共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9%。至此,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36个月、48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设有额外锁定期,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
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
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第二个额外锁定期自第二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满6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9月9日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为2021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8日;第二个
额外锁定期为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标的股票已进入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待该额外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0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开放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披露指引4号》第九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5)、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
部出售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