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尽职尽责地参与会议并独立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专业审查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华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
察长、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司法机关的专家咨询委员,同时担任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及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02月03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2024年末,已完整履行4年独立董事职责。
(二)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已完成独立性自查,确认符合所有相关监管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并已向董事会提交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并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24年,我作为独立董事,共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0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在每次会议中,我都准时到场,仔细审阅了提交的会议资料,并认真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我积极参与讨论,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审慎地行使了我的表决权。对于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我都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出了赞成票,没有对任何议案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1:2024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连续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应参加董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姓名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事会次数会次数自参加董大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黄华生106400否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我严格履行职责,身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动召集并主持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精心组织审议各项相关事项,确保全程参与,无一缺席。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的过程中,我发挥了关键作用,显著提升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每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了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项提案。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2: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邱凯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薪酬
2024年3月4日关于选举梁小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选举梁化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孙金妮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申劲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潘宇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章卫东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赵利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黄华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议案》
2024年3月21日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
2024年3月22日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的议案》
2024年4月23日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关于制定〈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
2024年7月16日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案》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2024年8月22日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2024年10月23日
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合同的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案》
2024年11月26日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经理层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关于2024年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
席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及收购资产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现场工作15天,深入公司一线进行实地考察。此番考察不仅涵盖了公司的生产基地,使我能够直观了解产品性能、运营现状并展望未来发展;实地参观了智能工厂(一期)项目的建设现场,深入了解公司智能工厂项目进展、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等;还特别走访了乐安、岳池及邻水浆站,加深了我对血液制品产业链中血浆采集环节的了解。此外,本人还对新百药业这一公司下属企业进行了详尽调研,了解了非血液制品业务的详细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与公司董事会会前沟通的机会,全面且深入地掌握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办法与公司经理层成员进行专项沟通。通过深入交流,本人对绩效考核的实际情况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确保了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12月,本人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深入沟通了公
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确保审计范围全面覆盖,关键审计事项得到详尽讨论。2024年3月,本人与毕马威华振及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结果和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特别关注了关键审计事项和期后事项,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2024年12月,本人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深入沟通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对重点审计领域、数据审计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讨论,为新一年审计工作明确了重点方向,有助于提升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审查意见时,我坚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影响,切实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利用多元化沟通渠道,如业绩说明会、IR电话、邮箱等,广泛收集并传达中小股东意见,构建了良好的双向沟通。这些举措不仅增强了投资者的信任感,也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深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并细致研读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相关文件,旨在提升对公司及投资者,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我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职责范围内
的多项事务进行了深入关注和细致审核,同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贡献建设性意见,有效促进了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效率的提升。
(一)报告期内,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
的关联交易和收购资产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表3: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发表情况序公告索引发表审查意见事项公告时间号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关于公司智能工厂委托代建
12024年1月18日
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
22024年3月23日
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关于收购绿十字香港控股有
32024年7月17日
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二)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智能工厂委托代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经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已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一致同意相关审查意见。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2、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已审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确认其合规且不影响项目正常实施。
4、董事提名情况2024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拟补选任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选举、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5、业绩快报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快报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6、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充分评估毕马威华振的履职表现,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以确保审计工作高质量持续推进。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承诺,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4月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亿元(含税)。我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已仔细审核了该议案。
2024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2024年9月1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承诺,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
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0月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0.81亿元(含税)。
我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详尽的审核。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全面遵守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股份限售规定、同业竞争限制及不当关联交易等情况。其中,公司向特定对象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30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98%,解除限售后,该部分股份将全部可上市流通,占比为15.5298%。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4-073)。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且完整,无任何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重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设。公司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以确保与规范要求保持一致,并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内部控制体系的成熟度和完整性。公司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切实保障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与完整性,同时实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有力维护了投资者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
11、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严格遵循公司法及监管规定,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秉承谨慎勤勉、忠实尽责的原则,依法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并细致审查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跟踪宏
观经济趋势、行业动态及公司经营状况,强化与董事、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致力于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特此报告。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华生
2025年0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