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3证券简称:蓝英装备公告编号:2024-019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郭洪涛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2024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浑南产业区东区飞云路3号三楼
3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8人(合计代表10个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1675338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02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人(合计代表4个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
1东),所持股份1675134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960%;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6人,所持股份20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0%。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审议后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6.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4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接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4277500股、中巨国际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21691300股,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442500股,郭洪生持有公司58102189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5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6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531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549%;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4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郭洪涛先生、余之森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01选举郭洪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53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3382%。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郭洪涛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郭洪涛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15.02选举余之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529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8.436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余之森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余之森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韩霞女士、徐丽军女士、孙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6.01选举韩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53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3.3382%。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韩霞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韩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02选举徐丽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529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8持股份的78.436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徐丽军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徐丽军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选举孙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529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8.4363%。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孙琦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孙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刘畅女士、于广勇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肖春
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7.01选举刘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532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1618%。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刘畅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刘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917.02选举于广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67531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7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7.2598%。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于广勇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于广勇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超凡王余幸怡
3、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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