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文德)
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23年度任期内(2023年3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文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3年12月29日至今任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姓名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未出席出席次数陈文德400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3月10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4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
构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本年度任期内,共召集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召开1次会议,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会议,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各季报情况及就2023年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会前仔细审阅相关资料,过程中就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进行了审核。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及现场调研等形式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2、经营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的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独董新规颁布以来,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不断加深对新规的理解和认识,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情况
1、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
出异议的情况;
2、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陈文德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