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证券简称:金明精机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汪帆先生、洪素丽女士、甘逸先生、周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拟订了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2062351.74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98648419.6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18206725.74元,资本公积为513311220.08元,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327811.43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拟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418923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756943.2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