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证券简称:中威电子公告编号:2024-04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琳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5%),计划在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孙琳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孙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
4、减持期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2月17日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孙琳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孙琳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孙琳女士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孙琳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孙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孙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