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证券简称:联建光电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付账款的概况
1、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价值,对公司部分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进行核销。本次共计核销应付账款2090044.38元。
2、本次坏账核销的原因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销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债权人注销、吊销等原因形成的无需支付的款项,且账龄均超过5年。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合计2090044.38元,全部计入2024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2090044.38元。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事项。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核销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价值。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核销事项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事项,是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价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