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证券简称:新天科技公告编号:2024-055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3.53万元,母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0796.5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54058.16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17685.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一年多次分红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拟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169801516股扣除
公司回购股份33123175股后的股份总数1136678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2733566.8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而提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备案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