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证券简称:星星科技公告编号:2024-047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赵艳春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赵艳春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5年12月25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艳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
赵艳春先生辞职将导致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赵艳春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赵艳春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赵艳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提名郭元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元鑫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元鑫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赵艳春先生辞职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元鑫先生,1978年1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在上海何正大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08年1月至2016年12月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在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在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2023年5月至今任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元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