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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256证券简称:星星科技公告编号:2025-010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西益弘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弘”)全部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江西益弘的股权,江西益弘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江西益弘全部股权转让给台州市宏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宏量”)。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根据深圳市同致诚德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同诚德评字 A[2025]ZT-ZQ 第 003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江西益弘资产账面值为 3.45 万元,评估值为3.45万元;负债账面值为10264.92万元,评估值为10264.9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0261.47万元,评估值为-10261.47万元(大写:人民币负壹亿零贰佰陆拾壹万肆仟柒佰元整)。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协商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1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台州宏量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与台州宏量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情况2025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光捷、罗华列、罗达益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台州市宏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DWCNAF4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聚英路1108号2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罗菊香

注册资本: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8月14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罗雪琴持有台州宏量60%股权,罗菊香持有台州宏量40%股权。

经查询,台州宏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类别及权属状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江西益弘100%股权,本次交易类别为股权转让。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1MA387FJP4M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智能制造产业园 B1 栋

法定代表人:罗仙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日

经营范围:从事科技类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光学镜片、玻璃制品、

视窗防护屏、触摸屏及触控显示模组、液晶显示屏、等离子显示屏、平板显示屏、立

体显示屏及显示屏材料、电子结构件及相关材料、电子产品及配件、通信终端设备及

配件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贵金属首饰、镶嵌首饰、珠宝玉石首饰及工艺美术品

的设计、批发、零售;珠宝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益弘100%股权。

3、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江西益弘于2018年11月2日成立,并取得了由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301MA387FJP4M 的营业执照。2021 年 12月24日,股东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捐赠给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退出,至此,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00%股权。截止2025年1月31日,本公司实收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江西益弘完成股权变动工商登记。本次股权变动后,江西益弘股

权结构如下:

投资者名称金额(万元)投资比例(%)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100.00%

合计500.00100.00%

截止评估基准日,江西益弘股权结构未变动。

4、近一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1月31日,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总额

34543.00元,负债总额102649192.47元,所有者权益-102614649.47元。2025年

1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00元,利润总额-781499.70元,净利润-781499.70元。江

西益弘近一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经营状况如下表:财务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31日

资产总额66383.6834543.00

负债总额101899533.45102649192.47

净资产-101833149.77-102614649.47项目2024年度2025年1月营业总收入3662990.00-

利润总额-91354959.05-781499.70

净利润-91354959.05-781499.70

(注:2024年及基准日财务报表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喜财审 2025S0017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的相关业务经营证书、主要税种及税率和享

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无。

(2)主要税种及税率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应税服务收入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5%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3)税收优惠政策及批文无。

(二)交易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股权交割日后仍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账面值为3.45万元,评估值为3.45万元;负债账面值为10264.92万元,评估值为10264.9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10261.47万元,评估值为-10261.47万元(大写:人民币负壹亿零贰佰陆拾壹万肆仟柒佰元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1月31日,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为-10261.47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协商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1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且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1)转让方(甲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乙方):台州市宏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标的公司(丙方):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股权转让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之100%股权及其附带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即为标的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日。

第二条标的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25年1月31日,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为-10261.47万元。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双方协商同意,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确定为1元。

第三条转让方声明

3.1转让方为标的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无共有人。标的股权上未设置其他权利

限制或负担,未涉及诉讼、仲裁纠纷,对应的表决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亦未受到任

何第三方限制;标的股权上如设置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或负担的,转让方将在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之前予以解除。

3.2转让方签署本协议已经经过其权力机构同意,拥有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3.3自标的股权转让完成标的公司工商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之日起,标的股权对

应的股东权利即由受让方享有,受让方行使时,转让方应予配合。第四条受让方声明

4.1受让方受让标的股权后,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履行对应的股东义务(具体以法律法规、标的公司章程规定为准)。标的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存在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2受让方签署本协议已经经过其权力机构同意,拥有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3受让方承认并履行标的公司章程,履行标的公司义务。

第五条股权转让费用的负担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全部印花税、工商登记费用(如有),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各自自行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标的公司盈亏的承受

6.1从标的股权转让完成标的公司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方实际拥有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出资义务,具体以法律法规、标的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6.2如标的股权转让当年标的公司对滚存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则以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日为界,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日前标的股权对应的分红由转让方享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变更登记之日后的分红由受让方享有、具体根据标的公司章程执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产生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问题,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西益弘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降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加快主营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八、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交易)。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可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4、《关于江西益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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