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证券简称:卫宁健康公告编号:2024-085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琳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认为,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修订,对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进行调整,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日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关于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期权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194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为19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5567642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