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证券简称:卫宁健康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3104债券简称:卫宁转债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2、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上限以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5日起生效。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含)。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3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近期公司股价持续接近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保障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1月5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0.8元/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370.3703万股至740.7407万股(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的0.17%至0.3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至0.3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调整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