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洪果)
2024年3月本人被聘任为山东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吕洪果先生,法学博士,二级律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副教授,2021年6月至今任中国东盟(澳门)仲裁协会会员,2020年8月至今任山东省“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成员,2023年9月至今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2021年9月至今聘为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合作导师,2021年10月至今聘为潍坊学院兼职教授,2021年4月至今任中合合规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5月至今任全国企业合规产教融合共同体秘书长,2024年
1月至今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2021年
11月至今任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3年8月至今任潍坊市法学会现代治理
与合规研究会常务理事,2017年11月获得证券和基金从业资格。2019年1月至
2021年1月,任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团队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任
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24年3月至今,任美晨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自开始任职至2024年末,本人始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4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5次,现场出席董事会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6次,无未出席会议的情形,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涉及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会议名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出席次数2次5次2次1次
2024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
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位委员或其他独立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以及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以及财务数据的分析,同时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对公司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积极做出回复。同时,报告期内本人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特别关注了对中小股东利益影响的相关事项,履职过程中做到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已
达15个工作日,除参加现场会议外,还积极与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交流,参观考察公司现场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对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此外,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致力于专业知识的提升。通过以上方式,加深对公司及分支机构运作的了解,一定程度上对管理层经营决策有着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
了积极有效地支持和配合,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4年8月21日,本人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参与审议《关于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24年12月6日,本人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
就《关于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债权债务归集并抵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投了同意票。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真实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的编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相关定期报告也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通过了解,本次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核查,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本人也对永拓所的相关资质及业务人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认为永拓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永拓所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组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会前召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财务总监候选人刘增伟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刘增伟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五)其他重大事项
近几年园林板块持续亏损,公司决定剥离部分园林资产,回归非轮胎橡胶主业。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与园林资产剥离方案的探讨,与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将剥离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同时,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也投了同意票,认为本次剥离园林资产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吕洪果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