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证券简称:金城医药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4543000股后的总股本37933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933158.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下同)
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7933158.70
元÷383874587股×10股=0.988165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
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816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4543000股后的总股本37933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933158.7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543000.00股后的37933158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19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9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9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90淄博金城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65赵鸿富
301*****371赵叶青
401*****774张学波
502*****491傅苗青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每10股派息(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0=37933158.70元÷383874587股×10股=0.988165元,则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
现金红利=0.988165元÷10股=0.0988165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816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倪艳莉
咨询电话:0533-5439432
传真电话:0533-672543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