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6证券简称:上海钢联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35.15万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393.1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0687.69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239.32万元,扣除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股利2574.57万元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69266.96万元,合并财务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9330.30万元。
鉴于公司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完毕,公司
2024年度回购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49627954.12元,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
红人民币49627954.12元,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25745721.2821454767.76
回购注销总额(元)49627954.12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1351547.32240343898.44203164403.93
净利润(元)研发投入(元)119242469.50126737981.69119801518.91
营业收入(元)81335445965.1986314049518.2676566640579.92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93303046.5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92669610.8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7200489.04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9627954.12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1619949.90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96828443.1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5781970.10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0.15%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完毕,公司2024年度回购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49627954.12元,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49627954.12元,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1、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100094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6%,成交总金额为49627954.12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账户中的3100094股注销。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办理完毕股份回购注销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回购股份支付金额共计人民币49627954.12元,视同2024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49627954.12元,已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未来
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