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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4-19 查看全文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11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

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

1幢10层1001-1至/1001-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0114 号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董事会

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大智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大智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科大智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科大智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1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科大智能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大智能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此页无正文,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30Z0114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童苗根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冰冰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饶自强

2025年4月18日

3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7号文)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480144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11.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5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9.4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70.57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8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300.1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0521.3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1686.89万元【原“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5G 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收到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1675.31万元随相关项目承诺投资资金一同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

11060.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60.7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泗泾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张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于2021年9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上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3004677802)、在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3882043381)、在江苏银行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18250188000123896)、在浦发银行张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97160078801300003393)、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18930610206)、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新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90078801400001544)、在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1044990)。因江苏银行上海松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新区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没有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由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代为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2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承诺投入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24日注销了存放在中国银行上海银行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2024年10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由公司原拟在合肥市肥西经开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创新大道与平天铺路交口西南角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及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11号,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将“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

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

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总额变更为12000万元,同时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后,公司将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管,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4年11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浦发银行张江支行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分别在上海农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0131001015011347)、在浦发银行张江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7160078801500005465),三方监管协议与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存储单位名称账号余额存储方式

上海农商行501310010150113471058.30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张江支行971600788015000054652.47活期存款

合计—1060.77注: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11.58万元。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募集资金以现金管理方式存放。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的投资产品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人民币万元存储单位名称账号产品名称余额

上海农商行50131001015011347结构性存款5000.00

浦发银行张江支行97160078801500005465结构性存款5000.00

合计—10000.00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300.18万元,

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全部承诺投入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合计16058.38万元(其中项目原承诺投入使用资金15610.57万元,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447.81万元)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将“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中12000.00万元变更为用于“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

4项目”,目前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50.80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合计15291.85万元(其中相关项目原承诺投入使用资金合计

14064.35万元,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合计1227.5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5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2580.00本年度投入募集

15300.18

募集资金净额61570.57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064.35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1674.9250521.37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7.69%本年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资进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调整后投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更项目(含承诺投资累计投入度(%)(3)=

资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用状态日期现的预计效益重大变化部分变更)总额金额(2)(2)/(1)效益承诺投资项目

1、高端智能装备产业

是15610.570.000.000.000.00——不适用是化项目

2、智能换电站产业化

否12040.000.000.000.000.00——不适用否项目

3、一二次融合智能成

否10250.001895.65285.031895.65100.00——不适用否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4、5G 通信控制模组及

否5670.005670.000.000.000.00——不适用否

智能终端研发项目5、补充流动资金否18000.0018000.000.0018000.00100.00——不适用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否—15610.5715610.5715610.57100.00——不适用否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

否—12000.00950.80950.807.922026年10月17日—不适用否端产业化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否—14064.3514064.3514064.35100.00——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1570.5761570.5715300.1850521.37—————

合计—61570.5761570.5715300.1850521.37—————

1、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

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该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编制至今已近4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智能制造行业竞争态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换电产业盈利能力不佳。公司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为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一直未使用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2、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 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限定于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资本性支出,而该类资本性支出均需履行商务谈判、招投标、合同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签订等一系列程序,从而影响了募集资金的前期使用进度。同时,公司主动放缓了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 5G通信控制模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的投资进度。为提高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6月,公司决定将原“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分具体项目)

和“5G 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具体建设和研发内容整合至“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继续实施,“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将涵盖原项目的部分建设和研发相关内容。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对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各延期 2年。后又分别于 2024年 6月 7日、2024年 6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用于“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5G 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1、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近年来,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同时叠加智能制造领域内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智能制造领域内相关业务经营压力较大,盈利能力普遍不佳。公司智能制造业务趋同于整体行业发展的困局,近年来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亏损。基于此,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持续对公司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一方面,公司依托多年来在电力行业内的技术积累和资源优势,聚焦于新型电力系统和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加大对与公司战略发展契合不高、盈利能力不佳的智能制造业务整合力度,不断控制智能制造业务规模。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利用原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余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宏”)在卫品生产线领域内的技术积累和

客户资源,对公司已有包装机产品进行升级和产品类型扩充,最终形成卫品中包分包流水线、大型包装流水线、电商食品包装机等全系包装产线。我国包装机械行业目前处于外企主导高端市场,国内企业奋力直追、竞争愈发激烈的态势。公司基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智能制造以及包装机行业的竞争格局,为集中资源进一步聚焦发展公司智能电气和新能源等主营优势业务,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处置了控股子公司新余宏全部股权,从而剥离了与包装机智能装备相关的技术、团队、客户资源等生产要素。

综上,基于公司未来聚焦于新型电力系统和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0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变化的情况说明

同意终止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承诺投入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 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

近年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竞争优势等实际情况,公司持续对公司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确立了聚焦于数字能源发展的战略。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宏观背景下,面向百年一遇的能源革命,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场景。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市场技术进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持续推动,可以预见未来配电网设备将朝着更加智能化、灵活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业务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新型电力系统相关业务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基于此,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拟继续加大对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力度,凭借公司深耕电力行业二十多年的业务理解,通过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以深化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增加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型电力系统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以期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

原“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项目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该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编制至今已近4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智能制造行业竞争态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换电产业盈利能力不佳。公司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为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一直未使用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原“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智能环网柜和智能柱上断路器规模生产能力;原“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 5G工业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能力。为提高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原“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5G 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具体建设和研发内容整合至“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继续实施,“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将涵盖原项目的部分建设和研发相关内容。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在原项目对应形成智能环网柜和智能柱上断路器规模生产能力以及 5G工业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能力的基础上新增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的规模生产能力。

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决定将原用于“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5G 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后因政策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变更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由公司原拟在合肥市肥西经开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创新大道与平天铺路交口西南角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及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11号,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总额变

更为12000万元,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5G 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不适用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不适用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不适用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10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不适用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60.7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万元。

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情况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项目拟变更后的项目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实际累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度(%)(3)=(2)/(1)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计效益

总额(1)生重大变化永久补充流动高端智能装备产业

15610.5715610.5715610.57100.00——不适用否

资金项目新型电力系统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

2026年10月17

智能终端产业目、一二次融合智能12000.00950.80950.807.92—不适用否日化项目成套设备产业化项

永久补充流动目、5G通信控制模组

14064.3514064.3514064.35100.00——不适用否

资金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

合计15610.5741674.9230625.72—————

1、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1)变更原因近年来,由于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同时叠加智能制造领域内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智能制造领域内相关业务经营压力较大,盈利能力普遍不佳。公司智能制造业务趋同于整体行业发展的困局,近年来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亏损。基于此,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持续对公司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一方面,公司依托多年来在电力行业内的技术积累和资源优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势,聚焦于新型电力系统和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另一方面,加大对与公司战略发展契合不高、盈利能力不佳的智能说明(分具体项目)

制造业务整合力度,不断控制智能制造业务规模。

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利用原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余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宏”)在卫品生产

线领域内的技术积累和客户资源,对公司已有包装机产品进行升级和产品类型扩充,最终形成卫品中包分包流水线、大型包装流水线、电商食品包装机等全系包装产线。我国包装机械行业目前处于外企主导高端市场,国内企业奋力直追、竞争愈发激烈的态势。公司基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智能制造以及包装机行业的竞争格局,为集中资源进一步聚焦发展公司智能电气和新能源等主营优势业务,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处置了控股子公司新余宏全部股权,从而剥离了与包装机智能装备相关的技术、团队、客户资源等生产要素。

综上,基于公司未来聚焦于新型电力系统和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终止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决策程序*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过程中,及时、适时、准确的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 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

(1)变更原因

近年来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竞争优势等实际情况,公司持续对公司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确立了聚焦于数字能源发展的战略。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宏观背景下,面向百年一遇的能源革命,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场景。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市场技术进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及相关产业政策的持续推动,可以预见未来配电网设备将朝着更加智能化、灵活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业务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新型电力系统相关业务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基于此,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拟继续加大对公司优势业务的发展力度,凭借公司深耕电力行业二十多年的业务理解,通过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以深化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不断优化产品性能,增加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能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型电力系统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以期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

原“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项目系公司于2020年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该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编制至今已近4年,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智能制造行业竞争态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近年来换电产业盈利能力不佳。公司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为控制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一直未使用该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原“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智能环网柜和智能柱上断路器规模生产能力;原“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 5G工业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能力。为提高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具体建设和研发内容整合至“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继续实施,“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将涵盖原项目的部分建设和研发相关内容。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在原项目对应形成智能环网柜和智能柱上断路器规模生产能力以及 5G工业无线数据终端的研发能力的基础上新增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的规模生产能力。

本着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决定将原用于“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后因政策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变更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实施主体由公司原拟在合肥市肥西经开区新设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经开区创新大道与平天铺路交口西南角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泗砖路777号及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111号,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智能换电站产业化项目”“一二次融合智能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和“5G通信控制模组及智能终端研发项目”原承诺

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总额变更为12000万元,同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决策程序*2024年6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24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10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过程中,及时、适时、准确的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内容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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