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证券简称:安利股份公告编号:2024-060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4年10月16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第七届全体监事发出。本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行政楼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家俊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和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以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修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