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证券简称:东方电热公告编号:2024-081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热”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097262.75 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下同)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东方电热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953824.99元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东方九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九天”)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163003.43元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东方瑞吉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瑞吉”)流动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167722975 股,发行价格 3.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8834399.25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4594164.1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4240235.1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1)0012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单位:元募集资金承诺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截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资总额状态日期至2024年11月30日)
1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63000000.0063000000.00不适用56000000.00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2025年6月30日
2292825400.00263705400.0084796112.35
PTC电加热器项目 (注 1)一期工程2023年6月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94943919.78
3202069000.00100129000.0030日;二期工程2024
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 (注4)
年11月30日(注2)
4补充流动资金182000000.00179346992.85不适用179346492.85
606181392.85
合计739894400.00-415086524.98(注3)
注 1:“年产 6000 万支铲片式 PTC 电加热器项目”因项目核心设备飞翼式双面铲齿机样机调试时间远超计划及项目厂房
建设计划调整多次,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及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此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了2次:将“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 电加热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 2023 年 6 月 30 日调整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注 2:因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公司加快“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实施进度,二期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6年1月1日提前至2024年11月30日。
注3: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606181392.85元中扣除发行费用1941157.73元后为604240235.12元。.注4:其中548.39万元已经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并于2024年12月11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二)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及使用情况
1.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6489859 股,发行价格 6.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7999996.19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4126779.01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3873217.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单位:元序募集资金承诺投项目达到预定可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
号资总额使用状态日期(截至2024年11月30日)年产50台高温高效
1144000000.00104673217.182023年9月30日93678217.92
电加热装备项目年产2万吨锂电池
2238600000.00189200000.002023年9月30日162869889.13
预镀镍钢基带项目
合计382600000.00293873217.18-256548107.05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截止至 2024 年 11 月 30日,公司实施的“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已经完成项目投资12037万元,实际已支出投资金额11446万元,未付项目尾款591万元。项目实际支出的资金中,自有资金支出2537.11万元,募集资金支出9494.39万元,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012.9万元的94.82%。
(二)年产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
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东方瑞吉实施的“年产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已经完成项目投资10219.30万元,实际已支出投资金额9691.97万元,未付项目尾款527.33万元。项目实际支出的资金中,自有资金支出324.15万元,募集资金支出9367.82万元,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467.32万元的89.50%。
(三)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
截止至2024年11月30日,东方九天实施的“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已经完成项目投资18486.73万元,实际已支出投资金额16498.07万元,未付项目尾款
1988.65万元。项目实际支出的资金中,自有资金支出211.08万元,募集资金支出16286.99万元,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8920万元的86.08%。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节余情况(截至2024年11月30日)
(一)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结项项目专户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元序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募集资金累计投项目节余资金累计利息募集资金账户项目名称号资总额投资总额资金额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余额年产350万套新能
1 源电动汽车PTC电 100129000.00 100129000.00 94943919.78 2912182.53 8097262.75
加热器项目
合计100129000.00100129000.0094943919.782912182.538097262.75
(二)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拟结项项目专户使用及节余情况
单位:元序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募集资金累计项目节余资金累计利息募集资金账户项目名称号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资金额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余额
1年产50台高温高效104673217.18104673217.1893678217.92168004.1711163003.4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募集资金累计项目节余资金累计利息募集资金账户项目名称号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资金额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余额电加热装备项目年产2万吨锂电池
2189200000.00189200000.00162869889.131623714.1227953824.99
预镀镍钢基带项目
合计293873217.18293873217.18256548107.051791718.2939116828.42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上述拟结项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主要因该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结项时尚未支付。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未支付款项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2.上述拟结项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谨慎、节约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使得上述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结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拟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一次性永久补充相应项目实施主体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注销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一次性永久补充相应项目实施主体流动
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批程序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1.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097262.75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下同)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东方电热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953824.99元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东方九天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163003.43元一次性永久补充为项目实施主体东方瑞吉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实施主体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节余募集资金一次性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上述三个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相
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3.此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实施主体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4.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将“年产 350 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 PTC 电加热器项目”、“年产 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及“年产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应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一次性永久补充为相应项目实施主体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实施主体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此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实施主体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3.一致同意公司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