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5证券简称:电科院公告编号:2024-038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概述
2024年6月25日,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苏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苏州仲裁委”)送达的《仲裁通知书》等文书,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因与公司的买卖合同
纠纷向苏州仲裁委提起仲裁,苏州仲裁委已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接到苏州仲裁委通知,申请人向苏州仲裁委提交了《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对仲裁请求作出变更。请求变更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申请人: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34225000元;
2、被申请人支付至实际付款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4225000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准,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08月19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 5851048.96 元;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分段 LPR 为基准,从 2019年 8月 20日暂计算至 2014年 6月 30 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 6343698.82元,以上合计12194747.78元;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合同款已经在往来款中核算。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变更请求受理通知书》;
2、《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