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4证券简称:日科化学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午09:15-0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上
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3999号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韩成功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85名,合计持有股份1394946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8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合计持有股份1287840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68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1人,合计持有股份10710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25%。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共182人,合计
持有股份11250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86%。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股东大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897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0%;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0%;弃权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3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27%;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9%;弃权2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4%。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896210股,占出席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0%;
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弃权
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11%;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9%;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3889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4%;反对5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6%;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49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616%;反对5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04%;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896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10%;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90%;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652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11%;反对5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9%;弃权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徐鹏先生、孙小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邢乐成先生、朱鸿霄先生,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田志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80871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6802股。
(2)选举孙小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28843911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9842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邢乐成先生、朱鸿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邢乐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2917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8848股。
(2)选举朱鸿霄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3911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9842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韩成功先生、岳继霞女士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姚宾宾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韩成功先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2816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8747股。
(2)选举岳继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843921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9852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张霞律师、王圣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