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证券简称:佳讯飞鸿公告编号:2024-042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锦带路88号院1号楼公司一层102会
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菁先生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11人,所持股份97550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2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所持股份
96449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58%。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所持股份
110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0人,所持股
份435523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45%。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71386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9%;
反对41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3140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45%;反对41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魏海涛、王源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