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和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和行
权期的归属和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行权期的归属/行权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行权的135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归属/行权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35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行权,对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98.10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399.37万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