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6证券简称:理邦仪器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用账户中股份
为2058500股。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公司以现有总股本581721846股剔除回购股份2058500股后的579663346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2、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
=579663346股×2.07元÷10股=119990312.62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
红利=现金分红总额÷现有总股本=119990312.62元÷581721846股=0.2062675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06267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579663346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5817218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2058500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9990312.62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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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58500.00股后的57966334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63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1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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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421谢锡城
200*****285祖幼冬
301*****419张浩
401*****418张浩
501*****411张浩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4月23日至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5号理邦仪器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祖幼冬、刘思辰
咨询电话:0755-26851437
传真电话:0755-26850550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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