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和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持续改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
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的监督,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不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报告期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需要,解决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投资业务的持续稳定开展,公司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担保事项均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必要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置换等情况,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且得到了严格地遵守、执行。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且内控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并得到了有效实施。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的重大缺陷。公司在第三方运营维护业务的管控、关联交易确认中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识别关联交易、财务资助、公司业务拓展费用管控、若干股权
投资管理、PPP等工程项目的采购支付及工程管理、员工廉洁自律等方面仍需进
一步完善、提高,同时鉴于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中,仍将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积极参加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各类学习和培训,及时、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不断提高;(三)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四)勤勉尽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
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