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证券简称:翰宇药业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4年10月
25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5:30在公司龙华总部2006董事会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唐洋明先生、独立董事钟廉先生、胡文言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少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
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等相关服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本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兴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本次授信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永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
3年。本次授信由子公司翰宇药业(武汉)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
贵、曾少强、曾少彬提供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周一)下午15:3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1日(周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