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证券简称:翰宇药业公告编号:2024-079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办理部分股票
解除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一曾少贵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9573224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曾少强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850479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曾少彬先生的通知,曾少彬先生办理了部分股票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是否为控股股股东东或第一大股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占公司总股解除起始日质权人
名称东及其一致行股份数量(股)份比例(%)本比例(%)日期动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
曾少彬是400000018.420.452024/11/12024/11/12款有限公司
合计4000000-0.45---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已质押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其股份情况占公司持股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所持股东持股数量总股本比例质押股份数质押股份数股份名称(股)比例
(%)量(股)量(股)比例占已
(%)占未质
()已质押股份质押未质押股份%押股份限售和冻结股份限售和冻结比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
(%)
(%)
曾少贵9853363511.16957322459573224597.1610.849476715298.992801390100.00
曾少强631406697.15585047965850479692.666.625846603299.934635873100.00
曾少彬217170182.46155000001150000052.951.30985000085.65643776363.01
合计18339132220.7616973704116573704190.3718.7616308318492.161387502678.59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曾少彬先生未来半年
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878.52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5.68%,占公司总股本15.71%,对应融资额为51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
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6573.7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0.37%,占公司总股本18.76%,对应融资额为51000万元。
2、上述股票质押用途均为参与公司2014年、2016年定向增发及偿还利息使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预计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姓名国籍住所曾少贵中国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曾少强中国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曾少彬中国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
曾少贵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高级经主要职业及职务营师。曾少贵先生于2003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2005年获得澳门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8 年获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曾少贵先生曾任深圳市第三、四、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深圳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监察委(市纪委)特约监督员等社会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曾少强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美国明尼苏达全球管理学博士学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营师。曾少强先生现任广东长和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翰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曾少强先生还担任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理事、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广东省政协常委、深圳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深
圳市宝安区工商联(总商会)主席(会长)等社会职务。
曾少彬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少彬先生曾任政协深圳市宝安区委员会第四届委员、第五届常委,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少彬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市翰宇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按照相关程序审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上述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