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证券简称:纳川股份公告编号:2024-094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委托贷款、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保理、投行等表外业务等,具体授信品种、利息和费用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协商,不必另行经董事会同意或批准),该授信额度包括了上一年度未用授信额度余额。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贷款额度。公司可以用抵押(或质押的公司资产)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授信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
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或保证或质押或抵押)合同等一切与融资
和担保有关的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变更、补充协议)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董事长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子公司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签署
相关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担保(或保证或质押或抵押)合同等一切与融资和担
保有关的文件(包括该等文件的变更、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在上述审批的融资额度范围内,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以公司对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以下简称“交行宜昌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额度循环使用,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同时,公司子公司福建纳川管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在交行宜昌分行申请的额度不超过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以应收账款质押条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一)应收账款质押的基本情况本次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对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
司、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51353819T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志江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11日
注册资本:103154.854万人民币
住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经营范围:塑料管道生产销售;钢管塑料防腐处理及塑料防腐钢管成品销售;
塑料原料、机电设备销售;管道材料研发与销售,管道设备研发与销售;管道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化工材料、管材及给排水产品进出口;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研发、销售;汽车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759928981.162832973128.25
负债总额2040102150.812085405088.83
资产负债率73.92%73.61%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17280842.40754629242.80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营业收入98086852.32396008274.24
利润总额-41368164.02-285854691.02
净利润-40195959.72-326686734.49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58877863.8296786615.29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879121064D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负责人:谢嵘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03日
营业场所:宜昌市胜利四路22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
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办理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售汇业务;其总行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关联关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应收账款质押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应收账款质押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
2、授信期限:1年,额度循环使用
3、执行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4、质押条件:以公司对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中持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
三、本次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用于改善公司负债结构,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对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