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4)260号
关于终止对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审核的决定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23年12月8日依法
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并依
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申请》,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
其他
本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对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
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2024年修订)》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
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市损专自抄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4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