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5证券简称:长荣股份公告编号:2024-04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股份”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截至2024年06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0830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58%。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01月09日、2024年01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79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70亿元。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交易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长荣震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荣震德”)向天
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申请
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公司于2024年06月25日与
天津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
1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责任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上述
担保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为长荣震德所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担保额已审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担度占上本次担保议的是否被担保直接或最近一期保前已本次担剩余可用市公司担保方后已用担担保关联方间接持资产负债用担保保额度担保额度最近一保额度额度担保股比例率额度期净资产比例长荣震
长荣股份100%68.60%200010003000300060000.3773%否德
注:本表可能存在因四舍五入而造成的数据差异。
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被担保人名称天津长荣震德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8-12营业期限2011年08月12日至2061年08月11日注册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园区十号路1号法定代表人李莉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印刷设备、包装设备、检测设备、精密磨具制造、研发、销售、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旧机动车零部件、旧工程机械、旧机床、旧办公设
备、旧印刷机械收购、再制造、销售;印刷机械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主营业务
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废旧物资收购及经营(废旧汽车除外);印刷机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长荣震德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资产及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7024957.81151778283.77
负债总额114573582.1698983478.1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
2净资产52451375.6552794805.60
2、利润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12月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8248800.464952489.39
利润总额2391172.99404035.24
净利润3156887.88343429.95
3、信用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2024年06月26日,长荣震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三)长荣震德与上市公司关系:长荣震德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持
有长荣震德100%股权。
四、担保协议
1、合同签订主体
保证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债权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心支行(乙方)
2、被担保的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最高债权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余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约定范围内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甲方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上述全部费用,均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本金外费用不计入本合
3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包含多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限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
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清偿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额度及逾期担保的额度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22735.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48%;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27135.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4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截至2024年06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08305.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58%。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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