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证券简称:国投智能公告编号:2024-60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靳玉晨先生和董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邱毓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许光锋先生、监事刘冬颖女士及李国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许光锋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冬颖
1/4女士和李国林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许光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冬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其母亲卓桂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6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李国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609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许光锋先生、刘冬颖女士及李国林先生为任期届满换届离任,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监事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对
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2/4附件一: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非职工代表监事靳玉晨靳玉晨,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管理处处长、执行总监、审计部副主任等职,现任国投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投审计中心主任。2024年8月27日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靳玉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上级单位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非职工代表监事董石董石,女,汉族,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资本运营处执行副总监、改革工作办公室综合处执行副总监、战略发展部(改革工作办公室、国投委秘书处)改革工作办公室执行副总监等职,现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改革工作办公室、国投委秘书处)国际业务处执行副总监。2024年8月27日起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董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上级单位国家
3/4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职工代表监事邱毓彬邱毓彬,男,汉族,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致公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厦门服云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长助理等职,现任公司工会主席、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2024年8月27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邱毓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6%,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