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证券简称:力源信息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8日、3月25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8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已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无限”)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2000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武汉芯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半导体”)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000万元担保。同时,鼎芯无限、芯源半导体均对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
1、公司为鼎芯无限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最高保证限额:2000万元。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
1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
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为主合同订立日(或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以较早的为准)起至上述授信合同和具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到期日,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2、公司为芯源半导体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及其他有关期间的约定。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5.20亿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40%,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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