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证券简称:力源信息公告编号:2024-025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8日、3月25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8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力源(香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力源”)和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无限”)、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亚太”)和帕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太集团”)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2300万美元的共用担保额度。同时,香港力源、鼎芯无限、鼎芯亚太、帕太集团均对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
公司为香港力源、鼎芯无限、鼎芯亚太、帕太集团提供担保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最高保证限额:2300万美元
* 保证范围:(1)就各公司按时履行(a) 偿还根据主协议及同业拆借下应付贵行的所
有贷款本金、应收账款购买或回购金额或其他金额、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贵行行使其在主协议及同业拆借下权利所遭受的各种费用和花费以
1及所采取的任何行权行动所导致的任何数额(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等合同义务;(b) 在主协议及同业拆借项下的任何付款义务因任何原因(无论贵行是否知晓该原因)成为无效、不合法、可以撤销或不可执行而导致的客户应付的返
还和/或在缔约过失原则下应付的赔偿数额;以及/或(c) 贵行实现其本保证下的权利所遭受的费用和花费以及所采取的任何行权行动所导致的任何数额(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以上三种付款义务,单独或合并称为“担保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2)保证在贵行提出要求时,立即按贵行要求向贵行支付担保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贵行出示客户到期应付款项以及数额的证明应为终局性的,并对保证人有约束力。为这三项担保债务设立的三项保证彼此独立。
*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就各公司的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自保证签署之日始,直至该公司签署的主协议或及同业拆借下担保债务发生期间内提取使用的所有融资中最晚到
期应付的一笔融资的应付日(不因提前到期而调整)后的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5.00亿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84%,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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