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证券简称:元力股份公告编号:2024-04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24年9月27日下午2:3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公司会议室。
9、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
临时提案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将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2)人
1.01许文显√
1.02李立斌√
2.00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
2.01梁丽萍√
2.02周颖√
2.03刘俊劭√3.00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2)人
3.01谢礼鑫√
3.02王丽美√
2、提案披露时间、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恕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报名材料在2024年9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353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电子邮件:dm@yuanlicarbon.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9:0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聪电话:0599-8558803
传真:0599-8558803 电子邮件:dm@yuanlicarbon.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8号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353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
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174
2、投票简称:元力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票 X1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票 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身份证号股东账号持股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是否本人邮政编码参会联系地址
备注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表决结果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2)人选举票数
1.01许文显√
1.02李立斌√
2.00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3)人
2.01梁丽萍√
2.02周颖√
2.03刘俊劭√
3.00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2)人
3.01谢礼鑫√
3.02王丽美√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