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证券简称:东富龙公告编号:2024-03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
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该解释“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及《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报表受影响的期间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影响名称报表项目
2024营业成本1589817790.931595110146.195292355.26年半
合并销售费用123093244.48117800889.22-5292355.26年度利润
2023营业成本1801576665.931813539247.9411962582.01
表年半
销售费用147178732.99135216150.98-11962582.01年度
2024营业成本1441550796.841446270714.284719917.44年半
母公销售费用91341951.5486622034.10-4719917.44年度司利
2023营业成本1726692531.431738312635.0411620103.61
润表年半
销售费用126384109.56114764005.95-11620103.61年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