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证券简称:东富龙公告编号:2024-030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23.35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428.2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214.1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6970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62%,最高成交价为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8813092.1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
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