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证券简称:天晟新材公告编号:2024-053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春雨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回购条款,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的开展,实现公司战略规划。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签订增资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1(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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