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5证券简称:天瑞仪器公告编号:2024-068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争议仲裁案撤案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多虚拟”或“申请人”)就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与其于2023年5月签订
的《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案号为“上国仲(2024)
第175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8月,因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所持公
司35000000股股份被立多虚拟申请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仲裁的最新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刘召贵先生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于2024年10月24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2023.5)争议仲裁案撤案决定》(上国仲(2024)第1750号)。《撤案决定》的主要内容为:
2024年10月2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分别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
双方均称已自行达成和解,申请撤回全部仲裁请求/反请求。秘书处于同日受仲裁庭委托向双方当事人寄送了《取消开庭通知》。就申请人提出的撤回仲裁请求申请及被申请人提出的撤回仲裁反请求申请,仲裁庭现根据《仲裁规则》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申请人撤回其全部仲裁请求的申请,同意被申请人撤回其全部仲裁反请求的申请,“上国仲(2024)第1750号”《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争议仲裁案自本撤案决定作出之日起撤销;
(二)本会就申请人仲裁请求收取仲裁费人民币482885元,申请人已预缴
人民币965771元,余款人民币482886元退还申请人;
(三)本会就被申请人仲裁反请求收取仲裁费人民币6275元,被申请人已
预缴人民币12550元,余款人民币6275元退还被申请人。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撤案决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撤案决定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个人的股份转让协议纠纷而产生,该纠纷及撤案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刘召贵先生被冻结股份的解除冻结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上海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撤案决定》。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