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ST 先锋 公告编号:2024-05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卢先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卢先锋先生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的竞买人郎海涛发送的《执行裁定书》。同时,卢先锋向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超过5%。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股份过户情况
1.过户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其中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所持有的公司17341823股股票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上成功拍出,竞买人为郎海涛。
公司近日接获郎海涛发送的《执行裁定书》,并经由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该股权已完成交割过户程序。
12.本次过户完成后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拍卖情况
累计被冻结累计被轮候累计被拍卖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数量冻结股份数股份数量
(股)量(股)(股)
卢先锋5638123411.89%563812345304137417341823
徐佩飞96893002.04%968930096893000
卢成坤11000000.23%000
合计6717053414.17%660705346273067417341823
注:由于徐佩飞被司法拍卖的股票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因此上表中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并未统计2024年7月30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成功拍出的徐佩飞所持9689300股股票。
二、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减少股数(股)减少比例均价(元)
2022/12/515300000.3228%2.78
2022/12/611300000.2384%2.80
2022/12/78500000.1793%2.75
2022/12/86600000.1392%2.75
大宗交易
2022/12/95000000.1055%2.75
2022/12/124000000.0844%2.71
2022/12/133000000.0633%2.68
2022/12/143040000.0641%2.72
2022/12/267321550.1545%-
2022/12/275877170.1240%-
2022/12/284797000.1012%-
卢先锋
2022/12/293968880.0837%-
2022/12/303320770.0701%-
2023/1/32804670.0592%-
2023/1/42387620.0504%-
集中竞价
2023/1/52046310.0432%-
2023/1/61763940.0372%-
2023/1/91528120.0322%-
2023/1/101329530.0280%-
2023/1/111161090.0245%-
2023/1/121017310.0215%-
2023/1/13893890.0189%-
22023/1/16787430.0166%-
2023/3/16695180.0147%-
2023/3/1610300000.2173%3.00
大宗交易
2023/3/178000000.1688%3.00
2023/3/17544810.0115%-
2023/3/20438780.0093%-
集中竞价
2023/3/21398860.0084%-
2023/3/22218550.0046%-
司法拍卖2024/8/28173418233.6586%1.63
合计-291759696.1553%-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表中除最后一笔司法拍卖股份外,其他股份变动均系卢先锋的质权方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强制平仓股票,公司无法获悉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平仓股票的均价。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8555720318.05%5638123411.89%
卢先锋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555720318.05%8849206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4753202810.03%
合计持有股份96893002.04%96893002.04%
徐佩飞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6893002.04%96893002.0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6000000.13%11000000.23%
卢成坤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13%1100000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9584650320.22%6717053414.17%
注1:上表中若出现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尾数不符之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次权益变动前,卢先锋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系在2022年11月29日,后卢先锋在2023年3月10日当选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存在有限售条件股份,限售原因是高管锁定股。
注3:卢成坤于2024年6月3日增持买入公司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8.36%,且剔除计算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将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关于卢先锋的其他情况说明如下:
(1)卢先锋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包含三项质押融资违约和一项个人借款逾期。质押融资违约情况一是质押给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即原九
3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质权方为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股票因质押融资期间的违约行为被强制平仓,强制平仓前共计37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8%),截至公告披露日,已经强制平仓312011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仍有6178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尚未被平仓,还在质押状态(已被傅善波申请法院冻结);二是林宜生为原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执行案号:(2023)内01执903号)在司法强制执行过程中已司法拍卖卢先锋
所持17341823股股票及一致行动人徐佩飞所持9689300股股票,目前卢先锋司法拍卖股份已完成过户,徐佩飞司法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拍卖成交价款尚不足以覆盖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金额;三是傅善波质押融资诉讼案件(案
号:(2024)浙02民初47号),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2024)浙02执396号),卢先锋应偿还傅善波134652616.67元及利息等。一项个人借款逾期情况是卢先锋向傅善波借款本金108035000元人民币,因逾期未还导致被诉的案件(案号:(2024)浙02民初113号)。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
号:(2024)浙02执559号与(2024)浙02执559号之二),法院已作出拍卖被执行人卢先锋持有的公司5202380股股票的执行裁定。以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9日、2022年8月18日、2022年8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7日、2023年1月3日、2023年7月19日、2023年12月11日、2024年4月3日、2022年5月12日、
2022年5月18日、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5日、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2日、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8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质权人为华安泰润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林宜生的两笔质押融资可能
与第三人贺沁铭与卢先锋的股权转让纠纷有关,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发
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控股权转让协议暨涉诉的公告》、2024年4月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49号回复的公告》。
(2)卢先锋及关联公司还存在两起涉仲裁情况。卢先锋及其关联公司为宁
波市展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顺建工”)的合同负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因展顺建工合同违约,被债权人仲裁至宁波仲裁委员会,后债权人根据已
4发生法律效力的(2024)甬仲字第106号、(2024)甬仲字第107号仲裁调解书向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立案执行,并根据申请轮候冻结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徐佩飞合计持
有的公司40550304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8.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6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目前卢先锋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其所持有的股份
均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由于林宜生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司法强制执行,卢先锋所持有的17341823股股票已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导致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14.17%。若徐佩飞司法拍卖股份的过户手续随后完成,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预计将减少2.04%,降至12.13%。此外,傅善波借贷纠纷案件(案号:(2024)浙02民初113号)已裁定对卢先锋所持52023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0%)进行司法拍卖,这将导致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进一步下降至11.03%。尽管卢先锋目前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傅善波质押融资诉讼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卢先锋质押给傅善波的4500万股股份(已被法院冻结)(占公司总股本9.49%)可能被作为执行标的,若执行成功,卢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将可能进一步降低至1.54%,从而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5)目前,上述事项并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治理结构造成负面影响。公司
将与卢先锋保持密切沟通,并持续关注其股票变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督促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郎海涛发送的《执行裁定书》;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卢先锋发送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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