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ST先锋 公告编号:2024-06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董事长熊军、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凌赛珍、监事会主席朱霖、监事仲先艳、财务总
监叶林玲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董事长熊军、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凌赛珍、监事会主席朱霖
、监事仲先艳、财务总监叶林玲拟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投入资金范围总计为450万-900万元人民币。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上述增
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4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48%,增持金额累计4552067.00元。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熊军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凌赛珍女士、监事会主席朱霖先生、监事仲先艳先生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12月3日),公司财务总监叶林玲女士计划自增持计划(上述两项增持计划合称“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4年6月
5日至2024年12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投入资金范围总计为450万-900万元人民币(具体增持金额如下表)。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6月4日、9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财务总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12024-038)、《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姓名职务计划投入增持资金范围(万元人民币)
熊军董事长100-200
凌赛珍董事、董事会秘书100-200
朱霖监事会主席100-200
仲先艳监事50-100
叶林玲财务总监100-200
合计450-900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上述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4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48%,增持金额累计4552067.00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增持均价增持股数增持股份增持金额姓名增持方式增持时间(元/股)(股)比例(元)
2024年6月6日1.162763000.0583%320508.00
熊军集中竞价2024年11月29日2.392424000.0511%579336.00
2024年12月2日2.40421000.0089%101040.00
小计5608000.1183%1000884.00
2024年6月6日1.164024000.0849%466784.00
凌赛珍集中竞价
2024年12月3日2.432204000.0465%535572.00
小计6228000.1314%1002356.00
2024年11月27日2.28374000.0079%85272.00
朱霖集中竞价
2024年11月28日2.413807000.0803%917487.00
小计4181000.0882%1002759.00
2024年11月29日2.422066000.0436%499972.00
仲先艳集中竞价
2024年12月2日2.412000.00004%482.00
2小计2068000.0436%500454.00
2024年6月25日1.225000000.1055%610000.00
叶林玲集中竞价
2024年12月4日2.431792000.0378%435614.00
小计6792000.1433%1045614.00
合计24877000.5248%4552067.00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主体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增持前持有股数本次增持后持有股数姓名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熊军9632000.20%15240000.3215%
凌赛珍5000000.11%11228000.2369%
朱霖5000390.11%9181390.1937%
仲先艳1002000.02%3070000.0648%
叶林玲4154000.09%10946000.2309%
合计24788390.52%49665391.0478%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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