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证券简称:新锦动力公告编号:2024-051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公
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森投资”)、银川中能新
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能”)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会收到厚
森投资、银川中能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厚森投资与银川中能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银川中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600万股的股份表决权,即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9.27%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的委托给厚森投资,厚森投资接受上述委托。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该表决权委托于2023年12月29日到期,且双方不再续签。
本次权益变动前,银川中能持有上市公司51066937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7.17%,能够控制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为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0%。银川中能持股数量从66000000股变更为
51066937股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6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银川中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厚森投资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但通过银川中能合计可以控制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106693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7.1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银川中能持有上市公司51066937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7.17%),能够控制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为
15106693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7.17%)。厚森投资持有公司
0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0%),能够控制上市公司股份表
决权数量为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12113257股的0%)。
后银川中能因司法裁定执行发生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4-037)以及分别由海吉雅和银川中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综上,截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厚森投资持有公司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588257股的0%。银川中能持有公司12066937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25588257股的1.6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表决权委托到期后,厚森投资与银川中能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由厚森投资和银川中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厚森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银川中能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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