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2日,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4.1条第(十八)项、第14.4.2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6月18日,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自2020年6月3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间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8日
关于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6月1日,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十九)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13.4.6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2.5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6月18日,本所决定盛运环保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自本所作出盛运环保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盛运环保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盛运环保提出复核申请且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的决定,自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盛运环保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盛运环保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盛运环保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8日
关于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27日,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环保”或“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触及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十九)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4.1条、第13.4.6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2.5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0年6月18日,本所决定神雾环保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自本所作出神雾环保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神雾环保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若神雾环保提出复核申请且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自本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神雾环保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神雾环保股票予以摘牌。
本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深交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