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8证券简称:天舟文化编号:2024-043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匡舒平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注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