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宋城演艺: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44证券简称:宋城演艺公告编号:2024-059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分

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拟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4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1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提交的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2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